據日本共同社等多家日本媒體報道,日本政府已基本決定,將福島第一核電站凈化后含有放射性物質氚的核污水排放入太平洋。該行動將最早于2022年開始啟動,并且用數十年的時間來完成,最終方案將于本月晚些時候公開通報。
截至今年9月,這些核污水的存儲量已經高達123萬噸。上述消息引起了日本本國和國際方面的關注。就相關問題,本刊記者近日聯系了中國工程院院士葉奇蓁。
記者:為什么福島核事故后會產生這么多放射性污水?
葉奇蓁:2011年3月11日,日本本州島附近海域發生里氏9.0級特大地震,并引發特大海嘯,從而導致了福島第一核電站發生重大核泄漏事故,影響重大。
事故后反應堆里的核反應雖然停止了,反應堆還需要冷卻以避免殘留的熱量造成反應堆過熱。大量用于冷卻反應堆的海水,加上流入設施內的地下水和遭到污染的雨水等,就成了有放射性的污水。
福島核電站一直對這些污水進行處理,但處理起來有一個難點就是氚。我們知道水是氫和氧兩種元素構成的,氚是氫的一種同位素。含氚的水和普通的含氫的水具有相同的化學性質,物理性質也很接近。因而所有的水處理的辦法,包括離子交換、蒸發等等,都很難去除氚。現在大家擔心的也就是氚的問題,氚是一種放射性核素,半衰期大概12年半。
記者:如何看待日本政府的決定,核污水的排放會產生什么后果和影響?
葉奇蓁:日本政府決定將核污水排入大海是不夠負責任的做法。早在福島核事故發生后一年左右的時間,日本已經向海里排放了3萬噸左右的核污水,引起了周邊國家的抗議。日方當時的說法是為儲存高輻射性污水騰出空間。事故發生到今天已經9年了,該做的措施早就該做了,現在這樣的決定是不應該的。
說到后果,這和最后排出來的污水的輻照劑量有關系。魚和其他水生動物吃了以后,吸收了放射性物質,通過食物鏈可能會在食用當地水產品的人體內累積。
盡量減少廢物向環境排放是原則,把核污水向外排放,原則上就是不應該的。
記者:因為這次事件,福島核事故再次進入大眾視野,我國核電站會不會發生類似的事情?
葉奇蓁:日本政府這次的做法不應該,而中國的核電安全是另一個問題,二者沒有關系。福島核事故發生后,中國工程院的研究報告指出,首先,福島核電站系沸水堆核電站,反應堆內產生的蒸汽直接進入汽輪機發電,一旦堆芯熔化,放射性物質就會進入常規島,釋放到環境。而我國采用的是壓水堆核電站,兩個回路互相隔離,即使堆芯熔化,亦不會使放射性物質進入常規島和環境。因此中國不會發生類似福島的事故。
第二,我們針對核電站的一系列設計都是按照安全第一的要求,包括選址過程對地質條件嚴格把關,廠坪標高高于最高的海嘯和洪水水位,即“干廠址”,不會因為廠址被淹而全廠斷電,致使堆芯的余熱導不出去,而導致堆芯熔化的嚴重事故。位于福島北邊的女川核電站就因地勢較高,廠坪未被水淹,沒有發生全廠斷電,即使在同樣的地震和海嘯災害下,沒有發生核事故。
我國核電有完整的預防和緩解事故措施,加上嚴格的運行管理,我國核電站的安全性是有保障的。